第一百二十二章:要活著首先(2 / 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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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任瑾瑜和陈子衿和沈月,三人一起的,还有单人分別的。
  看电影院的海报就知道电影的火爆程度。
  电影院会把最火的电影宣传掛出来,掛满,让来电影院的人都有一个错觉,以为整个电影院就只有这一部电影。
  肖副台长也只是抢到平平无奇一张票,在靠后靠右的位置。
  大约是有点尷尬,怕遇到熟人,他穿的不是衬衫西装,换了一身衣服,换了一件湖蓝色的t,胸前有个小小红色爱心標誌。
  他常年办公室里,所以皮肤很白,这个顏色显得他更年轻了,他背了一个旧旧的书包。
  里面装了水和纸巾湿巾。
  他苦过,所以很珍惜东西,书包是上学时候的,但是现在流行旧旧的也好看;他苦过,所以对现在的自己很好很爱惜,纸巾和湿巾都是擦椅子的,扶手的,之类,稍微有点洁癖。
  戴了鸭舌帽。
  眼镜也从平时的上班戴的金边的眼镜换成比较酷的黑框。
  这一个打扮,整个人能年轻十岁,也是非常帅的,好像回到大学学生会副会长时代,学校里挥斥方遒,举手投足都是远大前程。
  他个子比较高,一米八多,身材保持很匀称。
  高个,乾净清爽,打扮舒適,即使是半夜,居然也有小姑娘搭訕。
  他礼貌拒绝,没有加对方微信。
  坐到了自己的位置上。
  观影。
  因为电影很火。
  想到了很多画面,却依旧没有想到,是这样的。
  他是农村长大的孩子,看大河拍的年代场景,他甚至觉得自己重回小时候一般。
  电影一开始他就很喜欢陆錚这个角色,因为有自己的影子,努力上进也有野心有心机,不是那么光明的“好人”,陆錚也很帅,肖鸣也很帅,你看到的办公室平平无奇的肖副台长,在他的村子,他是最优秀帅气的大学生,在他的初中到高中乃至大学都是校草级別的。
  所以他翻山越岭,一次一次从自己的群体里脱离,向上,他这么努力,也就是仅仅能跟一些人平等的对话而已。
  他看到了陆錚的努力,甚至跟观影的其他人一样,觉得陆錚一开始並没有爱上秀秀,只是抢先一步说了出来。
  只是在他毫不犹豫为了救宋予洲去死的时候,才发现陆錚不仅爱秀秀,他爱秀秀超过他自己,因为他知道秀秀爱宋予洲,他愿意为了成全秀秀,去死。
  他临死的解脱和微笑,是他最帅的时候。满脸泥泞,生命戛然而止的那一天,他笑的很开心。
  他爱秀秀。
  带入陆錚,心疼疼的。
  他以为自己很冷血,讲究利益,不会哭。
  可是在影片结束,他摸了摸脸,湿的,泪水从脸滑落到脖子。
  他跟陆錚在影片里重合了,爱上秀秀,以死为代价。
  蠢货,蠢货!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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