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67章 周敏决定见何颖(3 / 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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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何颖算了算。
  留党察看,是保住了党籍;行政撤职,是保住了公职。虽然职位没了,但退休待遇、社保这些还在。
  开除党籍、开除公职、移送司法——什么都没有了,还要坐牢。
  这个差距,是一个人的后半辈子。
  “刘书记,还有一件事。”
  “你说。”
  “如果经办人愿意作证,但担心被报復,组织上能提供保护吗?”
  刘志远沉默了两秒。
  “保护证人,是纪委监委和公安机关的职责。如果她愿意配合调查、愿意作证,我们会按程序採取保护措施。具体怎么保护,要根据案情来判断。”
  何颖点了点头。
  “刘书记,我这边可能近期会有人来主动说明情况。到时候,我让她直接找你,还是通过什么渠道?”
  “让她写一份书面材料,署名,附上证据,交到我这里。我看了材料之后,如果符合条件,按程序启动调查。证人保护的事,到时候一併安排。”
  “好。”
  何颖掛了电话,把手机放在桌上。
  她靠在椅背上,闭了一会儿眼。
  刘志远说的那些话,比她预想的要好。
  “主动交代、配合调查、有立功表现的,可以从轻或减轻处分。”
  “情节较轻的,甚至可以免於处分。”
  “有可能只给党纪处分,不移送司法。”
  “主动和被动,性质完全不同。”
  这些话,每一句都是定心丸——虽然不是承诺,但至少给了方向。
  何颖睁开眼,拿起手机,翻到陈大鹏的微信。
  她把刘志远说的话整理了一下,但隱去了“刘志远”这个名字,也没有提纪委,只是把政策方向和工作程序转了述。
  “我问过了。关於主动交代和处理的问题,政策是这样的:主动交代、配合调查、有立功表现的,可以从轻或减轻处分。情节较轻的,可以免於处分。”
  她打了这几行字,又加了一段。
  “具体到周敏的情况——她是经办人,不是决策者,没有从中获利,如果主动交代、配合调查、愿意作证,大概率只会受到党纪处分,不会移送司法。”
  发完之后,她盯著屏幕,想了想,又加了一条。
  “还有,关於保护的问题——组织上有保护证人的程序。不是谁拍胸脯说『我保证你没事』,是走正规程序,按规矩来。她不用担心会被报復。”
  最后一句话,她特別提醒。
  “你告诉她:站出来作证不只是帮我们,也是在帮她自己。审计组已经查到问题了,就算她不说,审计报告出来后,纪委监委也会介入调查。到时候就不是『主动交代』,而是『被查实』。主动交代和被查实,性质不一样,结果也不一样。”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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