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9章 我就是一个保安(2 / 4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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次日。上午九点整。
凡音文化工作室官方微博发出了第一条博文。
“以下为《繁星》原始创作资料完整公开。所有文件已同步提交律师团队及国家版权鑑定中心。”
《夜坠》原始工程文件,创建时间比华星雨註册《繁星》版权早两个月。
还有一段沈念在盛海录音棚的demo原始音频,数据显示录音设备序列號归属盛海娱乐。
七张手写歌词手稿扫描件,每张右下角都有沈念的签名和日期。
末尾附了一份律师声明。
“凡音文化工作室已正式委託金诚律师事务所,就华星雨涉嫌侵犯沈念著作权一事提起民事诉讼。”
微博发出一分钟,转发破万。
五分钟,破十万。
评论区炸了。
“工程文件的创建时间比版权登记早两个月!”
“录音设备序列號是盛海自己的!等於盛海的机器替沈念做了证人!”
“七张手写稿!笔跡鑑定一做就是铁案!华星雨洗不动!”
热搜第一:#繁星原始证据公布#。爆。
上午十点。
华星雨的微博粉丝开始断崖式下跌。
一小时掉了八十万。
曾经刷遍全网的应援口號“星河永不落”,变成了全平台的群嘲模板。
同时,盛海娱乐的反击来了。
一篇措辞极其精准的官方声明。
“关於近日网络不实指控,声明如下:”
一、所谓原始创作文件的时间戳可通过技术手段篡改,其真实性存疑。
我司已委託第三方数字取证机构介入鑑定。
二、沈念系我司原签约练习生,因严重违反合约被依法解约。
其与江凡合谋炒作,恶意抹黑我司声誉,我司保留一切法律追诉权利。
三、经调查,凡音文化工作室法人江凡,原系天娱传媒保安,无任何音乐教育背景及专业训练经歷。
其在《明日之星》节目中演唱的多首所谓原创作品,来源存疑,我司有理由怀疑江凡涉嫌剽窃他人未发表作品。
声明末尾附了一张照片。 ↑返回顶部↑
次日。上午九点整。
凡音文化工作室官方微博发出了第一条博文。
“以下为《繁星》原始创作资料完整公开。所有文件已同步提交律师团队及国家版权鑑定中心。”
《夜坠》原始工程文件,创建时间比华星雨註册《繁星》版权早两个月。
还有一段沈念在盛海录音棚的demo原始音频,数据显示录音设备序列號归属盛海娱乐。
七张手写歌词手稿扫描件,每张右下角都有沈念的签名和日期。
末尾附了一份律师声明。
“凡音文化工作室已正式委託金诚律师事务所,就华星雨涉嫌侵犯沈念著作权一事提起民事诉讼。”
微博发出一分钟,转发破万。
五分钟,破十万。
评论区炸了。
“工程文件的创建时间比版权登记早两个月!”
“录音设备序列號是盛海自己的!等於盛海的机器替沈念做了证人!”
“七张手写稿!笔跡鑑定一做就是铁案!华星雨洗不动!”
热搜第一:#繁星原始证据公布#。爆。
上午十点。
华星雨的微博粉丝开始断崖式下跌。
一小时掉了八十万。
曾经刷遍全网的应援口號“星河永不落”,变成了全平台的群嘲模板。
同时,盛海娱乐的反击来了。
一篇措辞极其精准的官方声明。
“关於近日网络不实指控,声明如下:”
一、所谓原始创作文件的时间戳可通过技术手段篡改,其真实性存疑。
我司已委託第三方数字取证机构介入鑑定。
二、沈念系我司原签约练习生,因严重违反合约被依法解约。
其与江凡合谋炒作,恶意抹黑我司声誉,我司保留一切法律追诉权利。
三、经调查,凡音文化工作室法人江凡,原系天娱传媒保安,无任何音乐教育背景及专业训练经歷。
其在《明日之星》节目中演唱的多首所谓原创作品,来源存疑,我司有理由怀疑江凡涉嫌剽窃他人未发表作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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