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章 卖也得讲原则(3 / 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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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李斯特有些摸不著头脑,但他不会在镜厅说谎,直接了当回答:
  “公爵大人,这事得分情况,我不能代表別人,只说自己。如果这位女孩是我的恋人,那我会竭尽全力照顾她直到她甦醒,倘若等待太漫长,我不得不与其他人成婚,也不会放弃照顾她。”
  镜面如昔,毫无波澜。
  还是真话。
  李斯特继续说道:“如果並非我的恋人,那就是交易了。既然是交易,双方都得拿出诚意。既然是贵族少女,生活自然不是问题,想来她的家人要的是体面,也希望通过爱人无微不至的照顾创造奇蹟。”
  “一天两天好办,长年累月並不容易。我曾经听说过一句谚语,『长久的疾病会让原本孝顺的子女心生厌弃』,更何况是没有感情基础的婚姻。”
  省流:得加钱。
  竟然是这样想的吗?
  公爵若有所思。
  之前李斯特表现得格外阳光,现在却宛如阴影下谈交易的商人,让他有些不適应。
  “那你觉得这位贵族少女的家族该付出什么代价?”
  “公爵大人,虽然这么说有些自负,但我十六岁觉醒超凡特质,潜力还是有些的,身价远比外边那几个人更高,您是否认可?”
  “当然认可。”
  李斯特的心情好了起来,等的就是您这句话。
  没有低头看进度条,但他知道肯定在暴涨。
  “如果是我的话,大概会索要与对方匹配的贵族身份,以及根据照顾期限和內容擬定的契约,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。”
  李斯特淡淡的说道:“只要將最阴暗的交易放在前边,接下来就是阳光明媚了。”
  “那你愿意接受这样的交易吗?”公爵有些期待。
  李斯特沉默片刻,淡淡的说道:
  “无论有没有感情,婚姻契约都受神明祝佑。如果我没猜错,您说的这位挚友就是神圣埃森帝国的选帝侯洛寧公爵吧。不管怎么说,至少让当事人先见见面吧。”
  他也是有原则的。
  沉睡千金,可以。
  沉睡千斤,不行。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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