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4章 再入山,三足蟾(3 / 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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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即便上山採药对於沈爷而言,也算不上什么,但至少,自己表现的好一些,也能让沈爷觉得他先前的那一分苦功,並没有白瞎。
  小陆沉一念至此,当即重重点头:
  “绝不让沈爷您失望!”
  ……
  回到雨师巷,小陆沉心中做著计较。
  “我到底要采什么样的好货,才能让沈爷满意?”
  “那九层黑莲想必是可以的,但我如今这身板,去到那地方遇到猛兽依旧是找死。”
  “只能去找一些人跡罕至的地段,采一些年份足够的药材最好。”
  他苦思冥想半晌,心中也没啥头绪。
  恰好此时,听见黄征在屋外叫喊。
  小陆沉出了门去,打从与黄征相识,这个板桥乡的背尸人就经常寻自己一同吃饭。
  小陆沉脑袋里又莫名跳出一个古怪生词。
  饭搭子?
  仔细想想,倒是莫名的感觉合適。
  “走走走!西街张屠户刚买了一头摔死的黄牛,趁著新鲜,咱们尝尝滋味!”
  黄征见小陆沉走了出来,遂即大咧咧道。
  他先前背尸赚到十两银子,就想立刻花销出去。
  倒也不是什么讲究,只是这些年来他早就已经习惯了这样做事。
  身为背尸人,每一次进山都是承担著巨大的风险,就连他自己都不知道自己能不能活著回来。
  赚到了钱,那自然是要將其花个乾净痛快再说。
  要不然,留著这么多盈余,死了又带不走,岂不是白白给人做了嫁衣裳?
  就这些日子大吃大喝,黄征已经快要把寻常人家数月用度的十两银子花得差不多。
  “黄大叔,你可晓得龙脊岭最近有啥稀罕物冒头?”
  黄征在西街张屠户手里买了上好的牛肋排,並著一条牛腿,送去了相熟的酒馆后厨。
  等到各式菜餚都一一端到面前,黄征便满满的倒上了两杯『剑南烧春』,大口吃肉,大口喝酒。
  按著他的说法,既然都已经有了这般上好的肉食享用,又岂能没有好酒?
  不过小陆沉並没大快朵颐,只浅尝了两口,剩下的都留给黄征享用。
  他现在心中更多关心的,还是沈爷交给自己的事情。
  “稀罕物?”
  黄征逮著燉煮酥烂的牛腿狠狠的咬了一口,一边咀嚼,一边想著。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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