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9章 官与民,壮士也(2 / 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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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更关键的是这“稽查不法”四个字!
  这意味著他入山採药时,身份不再是任人揉捏的散兵游勇,而是带著一些官家色彩的“跟山郎”!
  若撞见其他採药人被欺压、被抢夺,或是商行药铺在山里玩什么见不得光的勾当。
  他有权过问,甚至可以直接上报衙门!
  这权力虽小,却是一道能震慑宵小的护身符!
  小陆沉长在雨师巷,混跡於市井底层,安寧县这潭浑水有多深多黑,他看得比谁都透彻。
  什么“击鼓鸣冤,青天大老爷做主”?那都是戏文里唱给傻子听的!
  升斗小民真摊上事儿了,想告官?
  首先得有诉状!
  一张写明白冤情的状子。
  可那些在土里刨食、大字不识一箩筐的苦哈哈,谁会写?
  只能去求那些鼻孔朝天的讼师,银子先奉上,还未必能写明白。
  状子递上去就完了?
  差得远!
  三班衙役,哪一班不得打点到?
  別的不说,就那五十大板的规矩,同样是五十下,衙役手里的水火棍,是高高举起轻轻落下,还是卯足了劲儿往死里打?
  这里面的门道,可是天差地別!
  不使银子?
  行啊!
  五十板下去,保管让你屁股开花,筋断骨折,能不能活下来都得看阎王爷心情!
  正因为这衙门里的门道比恶虎溪的瘴气还浓,门槛比龙脊岭的峭壁还高,寻常百姓但凡能忍,都选择自己咬牙吞了。
  就算闹出人命,也多是找乡老、族长按“规矩”私了,谁愿意去碰那“八字衙门”?
  所以,手中这串叮噹作响的铜铃鐺,这个“跟山郎”的身份,它所代表的门路、这点微不足道的权柄、以及那份来自官府的无形庇护……
  小陆沉的手指缓缓摩挲著冰凉的铃身,眼中闪过一丝锐利的光芒。
  它的价值,在此时此刻,对他陆沉而言,绝对不比那沉甸甸的百两纹银来得少!甚至…可能更多!
  “草民陆沉,谢过师爷恩典!”
  小陆沉依旧保持著那份恭敬的姿態,深深一揖。
  他心如明镜,汤师爷这份远超寻常的丰厚赏赐。
  这代表官身的铜铃鐺,其分量岂是区区一头三足蟾能换来的?
  这分明是衝著沈爷的面子!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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