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689章 太平年之愿(3 / 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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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“刑律要“重』,民律要“慎』。”
  “刑律关乎人命公道,必须严厉明確,不容模糊。但民律不同,它理的是日常纷爭,宜粗不宜细,要给民间自决留出余地。”
  他举例道:“比如债务纠纷。我曾见別处做法,官府原则上不介入纯民间债务,除非涉及欺诈、胁迫。”
  “为何?因为债务多是信用之事,靠的是双方信守承诺。若事事依赖官府追討,那契约精神何在?人与人之间的信任何在?”
  沈一贯若有所思:“所以民律不该包罗万象?”
  苏泽点头说道:“正是如此。”
  “民律该定的是底线原则,比如禁止高利盘剥、保护妇孺继承权、明確田契效力。”
  “至於具体纠纷,应鼓励乡约调解、族中公议。只有调解不成,或涉及重大不公,才诉诸官府。官府审理时,也要酌情考量民情风俗,不能死抠条文。”
  他顿了顿,加重语气:“最要警惕的,是权贵利用“恶法』盘剥百姓。律条若定得太细太严,他们反而能找到漏洞。”
  “比如田赋徵收,若律法规定“逾期不纳,田產充公』,豪强便可勾结胥吏,故意拖延百姓缴纳,再依法夺田。看似合法,实则吃人。”
  沈一贯听得后背发凉。
  他原以为律法越细越好,现在才明白其中凶险。
  苏泽最后总结:“治国不能只靠律法。律法、道德、风气缺一不可。”
  “没有道德底线,律法再严也是空壳。没有良善风气,条文再多也束不住人心。”
  “我们要做的,是让律法守住底线,同时培植公义、信实、仁恕的社会风气。这才是长治久安之道。”沈一贯良久无言。
  沈一贯这才发现,自己从没有站在如此高度,思考过治国根本。
  什么是宰辅之才?
  这就是了!
  不纠结於细枝末节,不沉迷於权术制衡,而是直指问题的核心。
  每一步改革,都要权衡利弊,预见十年、二十年后的影响。
  自己还差得太远。
  沈一贯说道:
  “那李阁老的这份纲要?”
  苏泽说道:
  “刑民分开,乃是大势,这是不可违逆的,李阁老主持修律,这个方向是绝对正確的。”
  “但是李阁老主要是立法,要如何將立法推广下去,是我们中书门下五房要操心的事情,这件事的难度不亚於立法。”
  沈一贯领会了苏泽的想法,他说道:
  “霖兄是说地方衙门也要跟著改?”
  苏泽点头说道:
  “知我者肩吾兄也!”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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