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852章 土地制度改革之其一(3 / 4)

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

  报告的结构很清晰。
  第一部分是河头庄的基本情况,人口、田亩、收成、负债,经济学报告如今都是这个格式,这也是苏泽推荐的实学研究方法—数据说话。
  第二部分是村公所试点的成效,田骨收购、水利建设、村民自治。
  第三部分是核心问题,钱到不了村里。
  他写道,京师的钱庄里躺著几百万银元的閒置资金,每天都在空转吃利息;而河头庄的农民想买一头耕牛都贷不到钱。
  不是农民没有信用,而是金融体系没有向下延伸的能力。
  他还指出了更深层的问题。田骨归公之后,土地的经营方式没有发生变化,每户还是种自己的田,收自己的粮,只是交租的对象从地主变成了村公所。
  如果不改变土地的使用方式,村公所在村土地上发挥不了作用。
  问题和机会是並存的。
  村公所控制了村里的土地所有权,理论上拥有了规模经营的可能性。
  如果把零散的土地集中起来,搞经济作物、搞农產品加工、搞村办作坊,那农民就不只是种地的佃户了,而是村办企业的参与者。
  范宽的调查报告被送到了內阁。
  內阁觉得这份报告很有价值,又让中书门下五房抄送京师各大衙门,並要求各衙门可以上书,討论村公所进一步改革的事情。
  目光自然集中到了吏部。
  村公所乃是苏泽所倡,又是他的弟子孙文启在推动,眾人也想要看看,苏侍郎能拿出什么好的解决方法。
  果不其然,苏泽连上了两份奏疏。
  第一份奏疏,是解决农村融资问题的,他的方案是四川农村建设学派的信用合作社方案,朝廷可以帮助村公所成立信用社,然后以朝廷的信用担保,允许信用社向钱庄票號借钱。
  只不过信用社所借的钱款去向,需要接受村公所的监督,並且只能用於本村的事务。
  这个问题何心隱在四川已经有了实践,在张元忭整理的匯报中也提及了具体的操作方法,內阁自然很快票擬同意了奏疏。
  但是下一份奏疏,就比较敏感了。
  苏泽第二份奏疏,是有关土地权属的问题。
  苏泽提出,京师早期的官办工厂,土地都是官府的官田,或者皇家的土地,所以工厂在土地使用上没有问题。
  因为都是官办或者皇家土地,相关的田税都是象徵性的。
  后来地方上的工厂,很多也都是拨付官田来建造的,也一样没有太大的问题。
  但是民办工厂现在多了起来,就產生了问题。
  首先,工厂主更愿意购买官田,因为官田的產权明晰,没有土地权属纠纷。
  但是官田的数量是有限的,而且很多官田还有承担地方財政的职责,不能隨意变卖。
  这也造成了很多地方,想要开工厂却没土地的问题。
  那就只能购买农田了。
  农田的產权复杂,搞定了產权问题之后,又有新的问题。 ↑返回顶部↑

章节目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