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95章 金陵审判(1 / 6)
12月底,金陵。
晨雾笼罩著这座刚刚光復的六朝古都,但中山广场已经聚集了超过十万人。
人们从凌晨就开始向这里涌来,老人拄著拐杖,妇女抱著孩子,青年学生挥舞著自製的標语。
广场中央搭起了一个三米高的木质审判台,台上悬掛著白底黑字的横幅——“公审汉奸卖国贼,血债必须血偿”。
空气中瀰漫著压抑已久的愤怒,以及即將到来的正义的期盼。
上午八点整,一队八路军战士押著二十几个身穿囚服的人走上审判台。这些人大多面色灰败,有的低垂著头,有的强作镇定,有的瑟瑟发抖。当第一个囚犯被推到台前时,人群中爆发出山呼海啸般的怒吼:
“汪狗!是汪狗!”
“大汉奸!卖国贼!”
“枪毙他!枪毙他!”
汪狗站在审判台上,这个曾经风度翩翩的“美男子”,此刻面容枯槁,眼窝深陷,但依然挺直腰板,试图维持最后的体面。
他的双手被反绑在身后,囚服上缝著“汉奸一號”的白布標籤。
审判台两侧,坐著由各界代表组成的特別法庭。
主审法官是金陵大学法律系教授徐悲明,这位在南京沦陷期间拒绝与日偽合作、隱居乡下的老教授,此刻神情肃穆。
旁听席前排,坐著八路军高级將领、各民主党派代表、外国记者,以及从各地赶来的受害者和遇难者家属代表。
其中一位白髮苍苍的老太太紧紧抱著一张青年人的照片,照片上的年轻人穿著中山装,笑容灿烂——那是她三年前遇害的儿子。
九点整,徐悲明敲响法槌。
“肃静!”
广场上十万人逐渐安静下来,只有压抑的啜泣声和粗重的呼吸声。
“特別法庭现在开庭。”徐悲明的声音通过扩音器传遍整个广场,“根据《惩治汉奸暂行条例》,本庭今日公开审判汪狗等二十三名投敌叛国、组织偽政权、残害同胞的重大汉奸。现在,宣读起诉书。”
书记员站起身,展开一份长达三十页的起诉书。他的声音在寒风中颤抖,不是因为恐惧,而是因为愤怒:
“被告人汪狗,原名汪xx,1883年生於广东三水...1938年12月叛逃至越南河內,发表『艷电』公开投降倭寇...1939年潜回上海,与倭寇特务机关密谋组建偽政权...1940年3月,在倭寇扶植下於金陵成立偽『国民政府』,自任『主席』兼『行政院长』...”
起诉书详细列举了汪狗及其偽政权的罪行:承认倭寇在华特权,签署卖国条约;组织偽军配合日军“清乡”“扫荡”;镇压抗日活动,捕杀爱国志士;推行奴化教育,强迫使用日语;横徵暴敛,搜刮民脂民膏...
每念一条,人群中就响起愤怒的吼声。当念到“纵容並参与南京大屠杀后的『安抚』工作,实为协助倭寇掩盖罪行”时,那位抱著儿子照片的老太太突然站起身,用尽全身力气哭喊:
“还我儿子!还我三十万同胞的命来!”
她昏厥过去,周围群眾赶紧搀扶。这一幕被几十架中外记者的相机记录下来。
起诉书宣读完毕,徐悲明看向汪狗:“被告人汪狗,你对起诉书指控的罪行,是否承认?”
汪狗抬起头,努力保持镇定:“我所作所为,皆是为了保全国家元气,避免更多同胞牺牲。倭寇强大,大夏贫弱,与其玉石俱焚,不如暂作权宜...”
徐悲明重重敲击法槌:“被告人,本庭问你是否承认罪行,不是让你为自己辩解!回答:承认,还是不承认?”
汪狗沉默片刻,最终低声说:“我不认为我有罪。我是为了和平...”
“够了!”徐悲明打断他,“传第一证人,原偽『南京市政府』秘书长周默庵。” ↑返回顶部↑
晨雾笼罩著这座刚刚光復的六朝古都,但中山广场已经聚集了超过十万人。
人们从凌晨就开始向这里涌来,老人拄著拐杖,妇女抱著孩子,青年学生挥舞著自製的標语。
广场中央搭起了一个三米高的木质审判台,台上悬掛著白底黑字的横幅——“公审汉奸卖国贼,血债必须血偿”。
空气中瀰漫著压抑已久的愤怒,以及即將到来的正义的期盼。
上午八点整,一队八路军战士押著二十几个身穿囚服的人走上审判台。这些人大多面色灰败,有的低垂著头,有的强作镇定,有的瑟瑟发抖。当第一个囚犯被推到台前时,人群中爆发出山呼海啸般的怒吼:
“汪狗!是汪狗!”
“大汉奸!卖国贼!”
“枪毙他!枪毙他!”
汪狗站在审判台上,这个曾经风度翩翩的“美男子”,此刻面容枯槁,眼窝深陷,但依然挺直腰板,试图维持最后的体面。
他的双手被反绑在身后,囚服上缝著“汉奸一號”的白布標籤。
审判台两侧,坐著由各界代表组成的特別法庭。
主审法官是金陵大学法律系教授徐悲明,这位在南京沦陷期间拒绝与日偽合作、隱居乡下的老教授,此刻神情肃穆。
旁听席前排,坐著八路军高级將领、各民主党派代表、外国记者,以及从各地赶来的受害者和遇难者家属代表。
其中一位白髮苍苍的老太太紧紧抱著一张青年人的照片,照片上的年轻人穿著中山装,笑容灿烂——那是她三年前遇害的儿子。
九点整,徐悲明敲响法槌。
“肃静!”
广场上十万人逐渐安静下来,只有压抑的啜泣声和粗重的呼吸声。
“特別法庭现在开庭。”徐悲明的声音通过扩音器传遍整个广场,“根据《惩治汉奸暂行条例》,本庭今日公开审判汪狗等二十三名投敌叛国、组织偽政权、残害同胞的重大汉奸。现在,宣读起诉书。”
书记员站起身,展开一份长达三十页的起诉书。他的声音在寒风中颤抖,不是因为恐惧,而是因为愤怒:
“被告人汪狗,原名汪xx,1883年生於广东三水...1938年12月叛逃至越南河內,发表『艷电』公开投降倭寇...1939年潜回上海,与倭寇特务机关密谋组建偽政权...1940年3月,在倭寇扶植下於金陵成立偽『国民政府』,自任『主席』兼『行政院长』...”
起诉书详细列举了汪狗及其偽政权的罪行:承认倭寇在华特权,签署卖国条约;组织偽军配合日军“清乡”“扫荡”;镇压抗日活动,捕杀爱国志士;推行奴化教育,强迫使用日语;横徵暴敛,搜刮民脂民膏...
每念一条,人群中就响起愤怒的吼声。当念到“纵容並参与南京大屠杀后的『安抚』工作,实为协助倭寇掩盖罪行”时,那位抱著儿子照片的老太太突然站起身,用尽全身力气哭喊:
“还我儿子!还我三十万同胞的命来!”
她昏厥过去,周围群眾赶紧搀扶。这一幕被几十架中外记者的相机记录下来。
起诉书宣读完毕,徐悲明看向汪狗:“被告人汪狗,你对起诉书指控的罪行,是否承认?”
汪狗抬起头,努力保持镇定:“我所作所为,皆是为了保全国家元气,避免更多同胞牺牲。倭寇强大,大夏贫弱,与其玉石俱焚,不如暂作权宜...”
徐悲明重重敲击法槌:“被告人,本庭问你是否承认罪行,不是让你为自己辩解!回答:承认,还是不承认?”
汪狗沉默片刻,最终低声说:“我不认为我有罪。我是为了和平...”
“够了!”徐悲明打断他,“传第一证人,原偽『南京市政府』秘书长周默庵。” ↑返回顶部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