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667章 反击(4 / 8)
但夫人请注意——这三个条款的共同前提是行为具有『抽象危险』,即不要求实际损害结果的发生,只需要行为本身足以危及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、身体或財產。
而紧急避险规定在第37条第1项:为了避免自己或他人的生命、身体、財產或现实危难,不得已实施的行为,在所造成的损害不超过其所欲避免的损害限度內,不处罚。”
他把两个法条的核心要件拆开,放在一起对比,像是在课堂上做案例分析。
“问题的关键不在於他有没有执照,而在於当时驾驶舱內的『现实危难』是否已经达到了第37条所要求的紧迫性。
如果机上两名飞行员已经全部死亡或丧失行动能力,飞机正处於无人控制的失速状態,那么所有乘客的生命都处於被具体而非抽象的危险之中。
这个时候,任何一个有能力解除这个危险的人进入驾驶舱,其行为在刑法意义上就不是危害公共安全——因为『公共安全』此时已经不是『被危害』的对象,而是『被侵害后需要被恢復』的法益。
侵害在先,恢復在后。
前者是犯罪构成要件,后者是违法阻却事由。
两者在时间线上不可能重叠。”
讲堂前排的几个学生已经听傻了。
中间排有人开始用手机记笔记。
讲台侧面,橘美和手里的钢笔在纸上划了一道很长的线——她一直在听,忘了收笔。
九条玲子的微笑没有变。
她微微歪了一下头,“那么航空法的相关规定呢。”
龙崎真没有犹豫。
“《航空法》第72条第3项:机长在飞行中遇有航空器故障或危险时,为了保障乘客安全,可以採取一切必要措施。
通常情况下,『一切必要措施』的主体被理解为机长本人。
但如果机长已经死亡,机长职权自动转移至副驾驶;如果正副驾驶均已死亡,机长职权在法理上进入悬置状態。
这时候进入驾驶舱的人,本质上是在执行已消亡机长的最后职权延续,其行为应被纳入《航空法》的保护范围,而非被排除在外。”
“很精彩的论证。”
九条玲子轻轻点了点头,“龙崎同学对法条的熟悉程度確实令人惊讶。
不过我刚才提到的是航空法与刑法的『交叉领域』。
在樱花国现行法律体系下,当一个行为同时涉及行政法和刑法时,行政合规性是否可以直接推导出刑事免责——这个问题在学界至今没有定论。
龙崎同学怎么看。”
这个问题已经超出了新生能回答的范围。
不是背法条可以解决的了,是在问一个连最高裁判所都没有明確回答的法理难题。
龙崎真停了两秒钟。
这两秒钟不是在想答案——他的脑海里,神级法学知识正在同时检索十几篇学术论文、三个最高裁判例、两份法务省刑事局內部的解释纪要。
答案已经有了。
“夫人提的这个问题,学界通常称为『行政法从属性』问题。” ↑返回顶部↑
而紧急避险规定在第37条第1项:为了避免自己或他人的生命、身体、財產或现实危难,不得已实施的行为,在所造成的损害不超过其所欲避免的损害限度內,不处罚。”
他把两个法条的核心要件拆开,放在一起对比,像是在课堂上做案例分析。
“问题的关键不在於他有没有执照,而在於当时驾驶舱內的『现实危难』是否已经达到了第37条所要求的紧迫性。
如果机上两名飞行员已经全部死亡或丧失行动能力,飞机正处於无人控制的失速状態,那么所有乘客的生命都处於被具体而非抽象的危险之中。
这个时候,任何一个有能力解除这个危险的人进入驾驶舱,其行为在刑法意义上就不是危害公共安全——因为『公共安全』此时已经不是『被危害』的对象,而是『被侵害后需要被恢復』的法益。
侵害在先,恢復在后。
前者是犯罪构成要件,后者是违法阻却事由。
两者在时间线上不可能重叠。”
讲堂前排的几个学生已经听傻了。
中间排有人开始用手机记笔记。
讲台侧面,橘美和手里的钢笔在纸上划了一道很长的线——她一直在听,忘了收笔。
九条玲子的微笑没有变。
她微微歪了一下头,“那么航空法的相关规定呢。”
龙崎真没有犹豫。
“《航空法》第72条第3项:机长在飞行中遇有航空器故障或危险时,为了保障乘客安全,可以採取一切必要措施。
通常情况下,『一切必要措施』的主体被理解为机长本人。
但如果机长已经死亡,机长职权自动转移至副驾驶;如果正副驾驶均已死亡,机长职权在法理上进入悬置状態。
这时候进入驾驶舱的人,本质上是在执行已消亡机长的最后职权延续,其行为应被纳入《航空法》的保护范围,而非被排除在外。”
“很精彩的论证。”
九条玲子轻轻点了点头,“龙崎同学对法条的熟悉程度確实令人惊讶。
不过我刚才提到的是航空法与刑法的『交叉领域』。
在樱花国现行法律体系下,当一个行为同时涉及行政法和刑法时,行政合规性是否可以直接推导出刑事免责——这个问题在学界至今没有定论。
龙崎同学怎么看。”
这个问题已经超出了新生能回答的范围。
不是背法条可以解决的了,是在问一个连最高裁判所都没有明確回答的法理难题。
龙崎真停了两秒钟。
这两秒钟不是在想答案——他的脑海里,神级法学知识正在同时检索十几篇学术论文、三个最高裁判例、两份法务省刑事局內部的解释纪要。
答案已经有了。
“夫人提的这个问题,学界通常称为『行政法从属性』问题。” ↑返回顶部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