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92章 阅卷(3 / 4)
张允明自己也是从这条路走过来的,自然看得出这字的分量,没有十年苦功,绝无此等笔力。
练字这事儿,没有捷径可走。
哪怕有天资如书圣,当初也练乌了一池水才登堂入室,能写出这样一笔字的人,起码在书案前写了十年。
再看文章。
在“辞”之一道上,此人堪称难逢敌手。
引经据典,字斟句酌,每一处用典都恰到好处,每一处对仗都工整精妙。
读这样的文章,像看一件精雕细琢的玉器,处处圆润,处处妥帖,简直享受。
张允明再次反覆翻阅这十六人的三场考卷,心中游疑不定。
第一类那十一人,胜在稳,三场下来,篇篇扎实,挑不出一丝错,让他们过府试进前十,是应当的,但都当不起府案首。
至於————第二类这五人,各有胜场,却也各有瑕疵。
比如那份字跡绝佳的卷子,便是输在了初復的那道判上。
“有商贾某甲,贩货於外————”
此卷答曰:“甲无罪,乙当死。”
当初张允明看到这里时,便忍不住摇了摇头。
往下还有一段————
“今甲归而见二人同席,怒而击之,人伦之情也。乙虽死,乃与有夫之妇孤男寡女同食,实自取之。且乡邻所言无私情”,安知非遮掩之词?此案疑点甚多,当重查。”
张允明把卷子放下,轻轻嘆了口气。
大错而特错。
错在哪儿?
第一错,错在以“疑”代“证”。
乡邻俱言二人清白,这是人证,是供词,是写在卷宗里明明白白的东西。
可这位考生一句“安知非遮掩之词”,就把这些人证全推翻了。
凭什么?
凭他坐在考棚里凭空一想,就觉得乡邻在遮掩?
凭他觉著“孤男寡女同食”就该有事?
疑心可以有,可疑心不能当证据,断案若都能凭疑心,还要件作作甚?还要人证物证作甚?
更何况——考场之上,问的是“甲当何罪”,不是让他审案。
这考生连这一点都没弄清楚,便已是落了下乘。
他写“此案疑点甚多,当重查”————更是可笑,谁给他资格去查了?
他只是一个考生,要做的不过是依据所给案情,援引律例,给出论断。 ↑返回顶部↑
练字这事儿,没有捷径可走。
哪怕有天资如书圣,当初也练乌了一池水才登堂入室,能写出这样一笔字的人,起码在书案前写了十年。
再看文章。
在“辞”之一道上,此人堪称难逢敌手。
引经据典,字斟句酌,每一处用典都恰到好处,每一处对仗都工整精妙。
读这样的文章,像看一件精雕细琢的玉器,处处圆润,处处妥帖,简直享受。
张允明再次反覆翻阅这十六人的三场考卷,心中游疑不定。
第一类那十一人,胜在稳,三场下来,篇篇扎实,挑不出一丝错,让他们过府试进前十,是应当的,但都当不起府案首。
至於————第二类这五人,各有胜场,却也各有瑕疵。
比如那份字跡绝佳的卷子,便是输在了初復的那道判上。
“有商贾某甲,贩货於外————”
此卷答曰:“甲无罪,乙当死。”
当初张允明看到这里时,便忍不住摇了摇头。
往下还有一段————
“今甲归而见二人同席,怒而击之,人伦之情也。乙虽死,乃与有夫之妇孤男寡女同食,实自取之。且乡邻所言无私情”,安知非遮掩之词?此案疑点甚多,当重查。”
张允明把卷子放下,轻轻嘆了口气。
大错而特错。
错在哪儿?
第一错,错在以“疑”代“证”。
乡邻俱言二人清白,这是人证,是供词,是写在卷宗里明明白白的东西。
可这位考生一句“安知非遮掩之词”,就把这些人证全推翻了。
凭什么?
凭他坐在考棚里凭空一想,就觉得乡邻在遮掩?
凭他觉著“孤男寡女同食”就该有事?
疑心可以有,可疑心不能当证据,断案若都能凭疑心,还要件作作甚?还要人证物证作甚?
更何况——考场之上,问的是“甲当何罪”,不是让他审案。
这考生连这一点都没弄清楚,便已是落了下乘。
他写“此案疑点甚多,当重查”————更是可笑,谁给他资格去查了?
他只是一个考生,要做的不过是依据所给案情,援引律例,给出论断。 ↑返回顶部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