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04章 想合作(1 / 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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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酒吧角落一桌,坐著三人一女两男,他们都看著台上的驻场歌手。
  女的朝二十来岁的年轻男性问,“对台上的歌手怎么看?”
  “还行吧!”
  “唱得挺动人的,这都还行?”
  “动人是一回事,从专业角度去评价是另一回事。”
  二十来岁的男姓喝一口酒问两人:“对了你们约我出来做什么?”
  另外一个光头男性笑著回:“你是我们公司的音乐製作人,当然请你喝酒巴结你,看看有什么好歌给我们。”
  “你们两个现在是大明星,来这里喝酒,被人拍到可不好。”
  光头男名叫曾亿,曾经是深城一家歌舞厅的音乐总监,女性名叫零花钱的零花,是这家歌舞厅的驻场歌手。
  后来两人看对眼,不是那个看对眼,是音乐上的看对眼,和另外一人组成发神经组合。
  这人退了之后,两人又模仿酷龙组成酷火在歌舞厅驻场,两人加入现在的音乐公司后改名成凤凰传奇。
  曾亿吐槽:“大个鬼的明星,除了一首《月亮之上》在网络的下载量大一些之外,其他歌根本没什么人关注。”
  “没什么人关注就算了,还被人说歌太土了。”
  吐槽完,他又摸了摸自己的光头,“別人还以为我是黑社会老大,连什么小活动都没人敢找我,也就零花还能接几个小活动。”
  零花无奈:“我接了也被说,问我是不是黑社会大姐大,我们组合是不是黑社会夫妻勇闯歌坛。”
  二十来岁男姓憋笑,还別说,在酒吧昏暗的灯光照著,两人更像黑社会。
  “那你们换形象啊!就你们的样子不觉得你们是黑社会才怪。”
  “以前流行嘛,现在才不行。”
  零花嘆气:“想换也没那么容易,我们的形象这么多年了,现在还能跑跑歌舞厅,一改跟重新开始没区別,到时更没人认识我们。”
  “不说这点,兄弟有没有歌啊?”曾亿看向二十来岁男性,“最好我多几句歌词,不然別人又说我在一边站著分钱。”
  “你们问的时间刚好,也不是时候。”
  “何出此言?”
  “公司领导收到消息《奔跑吧!兄弟》要播出,想联繫长风文化推歌手上《奔跑吧!兄弟》,最近对新歌暂时不考虑。”
  零花惊讶:“我们公司能联繫上长风文化这样的大公司?”
  “还有点情分!”
  这情分就有点疏了。
  多疏?间接合作过的那种。
  二十来岁的男姓名叫张朝,写过一首歌名叫《不要在我寂寞的时候说爱我》,对就是给景恬写过的那首歌,陈云帆和景恬合作过几次,这算不算间接合作?
  还有一点,他们公司好歹也是粤省本土音乐公司,双方都是本土公司多少能聊上......吧。
  ......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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