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70章 方明远的退路(2 / 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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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现在他知道了——这个人,他惹不起。
  他惹的不是何颖,是何颖背后那个他连名字都不知道的老爷子。
  方明远睁开眼,伸手拉开书桌的抽屉,最里面放著一个u盘。
  u盘上没有標籤,没有记號,光禿禿的。
  这个u盘跟著他很多年了,从发改局带到县政府。
  u盘里,是他这些年所有的资金往来记录。
  不是全部,但够他进去好几回了。
  每一笔都有时间、金额、帐户、用途。从最初那五万块开始,到后来截留的专项资金、虚报的项目经费、剋扣的工程款,一笔一笔,记得清清楚楚。
  他做这些记录的时候,想的是防老聂——万一哪天老聂翻脸,他手里至少有点东西,可以自保,可以谈条件,不至於被人卖了还帮人数钱。
  他盯著这个u盘看了很久。
  该怎么处理?销毁?还是留著当筹码?
  如果销毁,他就什么都没有了——没有证据证明老聂跟他有关係,没有证据证明那些钱去了哪里,连最后的底牌都丟了。
  万一纪委真的找上门来,他拿什么谈条件?
  空口白牙说“老聂也拿了钱”,谁信?
  如果留著,万一被搜到呢?
  万一有人举报他被查呢?
  万一哪一天被人突击检查、家里被人搜查,这个u盘就是铁证,每一笔记录都会被翻出来,每一笔都会被查得清清楚楚。
  这时,门被敲响了。
  “明远。”
  是妻子的声音。
  方明远把u盘攥在手心里,没有应声。
  “明远,你怎么了?你在里面做什么?”
  “没事。”他的声音有些乾涩“你睡吧。我看点东西。”
  门口安静了几秒,妻子没有再问,离开了。
  方明远一个人坐在书房里。
  他低下头,张开手心,看著那个u盘,又看了很久,然后拉开抽屉,把u盘放回去,推到底,关上抽屉。
  不留了?还是现在不决定?
  他站起来,在书房里来回踱步,心里在想几条路——
  第一条,主动向组织交代,爭取从轻处理。
  这条路最符合老聂说的“主动一点”。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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