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70章 方明远的退路(3 / 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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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主动交代,配合调查,把问题说清楚,把该退的钱退了,把该交代的人交代了。
  也许能保住级別,也许能保住公职,也许还能保住人身自由。
  但他能动吗?
  他要是全部交代了,所有人都会恨他。
  但不交代呢?
  如果何颖手里有证据,如果纪委已经掌握了材料,如果审计组的报告已经写好了——到时候就不是“主动交代”,是“被查实”。
  被查实的下场是什么?
  刘志远说得很清楚:开除党籍,开除公职,移送司法。
  老聂说的“也许还能保个级別”,是在主动交代的前提下。
  如果他不主动,级別都保不住,连人带级別一起进去。
  第二条,把罪责全部推给方志文,说自己只是失察。
  这条路最安全,但最脏。
  方志文是他堂弟,是从小跟在他屁股后面叫“哥”的人,是他一手提拔起来、安排到柳河镇当书记的人。
  他要推给方志文,说什么?
  说“我不清楚具体情况”?
  说“都是志文自己操作的”?
  还是说“我虽然是他哥,但他做的事我真的不知道”?
  这些话,谁信?
  审计组不是傻子,纪委不是傻子,何颖更不是傻子。
  那些钱是怎么从財政所出去的,那些合同是谁批的,那些项目是谁安排的——每一条线索都指向方志文,每一条线索也都指向他。
  他可以说“我不知道”,但证据不会说谎。
  方志文如果被抓进去,会扛下来?
  还是会把他也供出来?
  方志文那天在电话里说“哥,我顶不住了”,语气里的那种绝望,不是装的。
  一个人如果真的绝望了,什么事都做得出来——包括把他也供出来。
  第三条,跑。
  这条路最蠢,也最绝。
  他能跑到哪里去?国外?他没有外国护照,没有境外帐户,没有可投靠的人。
  国內?换个城市,隱姓埋名,过东躲西藏的日子,提心弔胆地活著,不敢用身份证,不敢坐高铁,不敢住酒店,不敢去医院看病,连手机都不敢用。
  那不是活著,那是等死。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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